发布日期:2005-12-16
新华网广西频道
新华网广西频道12月15日电(费文彬 王勉)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虞天健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3万元。法院判决理由是利用网络窃取他人的上网账号和密码上网消费,造成他人的电信资费损失26万余元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03年7月,虞天健在网上看见一篇关于黑客技术的文章,文章介绍了ADSL设备存在的设置漏洞及获得初始密码的具体作法。之后,虞天健通过自己的宽带线路上网实践,以代理计算机为跳板,登陆互联星空平台,利用流光等黑客软件进行窃取,果然能窃取到不同地区的中国电信用户的宽带上网账号及密码。于是,虞天健不断窃取柳州市、福建省、重庆市等地区用户的宽带上网账号及密码,然后用被窃取的上网帐号及密码登录“互联星空”网站为他人低价充值游戏卡,从中获利。
虞天健还与“天下卡盟”达成协议,即:“天下卡盟”通过QQ方式发来网页地址、账号、登录密码后,由虞天健帮其充值游戏卡。“天下卡盟”按照每充值人民币35元、10元的游戏卡给虞天健抽利20元、6元。
因虞天健不断在“互联星空”网站上透支用户的上网费,造成用户的上网费突然飙升,一些用户纷纷向所在的区域电信公司反映,电信公司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。2004年9月虞天健被抓获。